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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23-02-09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是中共九江市委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其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负责开展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对全市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市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市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机关和九江市青少年宫。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统战部志愿服务与社会联络部。

编制人数小计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含工勤编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小计9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行政在职人数18人(含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聘用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03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1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03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6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1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3.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4.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2.36万元,下降14.2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亲和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少先队辅导员业务能力,促使我市少先队工作上台阶。

2立项依据

赣综治委预青组字〔2014〕5号,《关于通报第一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推广实施省级评估情况启动第二轮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九青字〔2014〕24号《关于申请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主要用于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提高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维护建设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青年服务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3实施主体

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

4实施方案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活动方案,团结一切社会力量顺利完成任务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3.9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亲和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少先队辅导员业务能力,促使我市少先队工作上台阶。指标如下: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5.2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编制和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附件:1.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部门整体申报表.xls

      2.未成年人保护专项.xls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九江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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